福安藥業集團煙臺只楚藥業有限公司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開制度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保護環境,特制定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開制度。
第一條:公司對危險廢物的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的要求,循環境保護“預防為主,防冶結合”的工作方針。
第二條:危險廢物情況見下表:
序號 |
廢物名稱 |
廢物代碼 |
廢物來源 |
物理性狀 |
危險特性 |
處置方式 |
1 |
廢藥品 |
900-002-003 |
銷售退貨 |
固態 |
T、I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2 |
樹脂 |
271-004-02 |
提取 |
固態 |
T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3 |
實驗室廢物 |
271-005-02 |
質量取樣 |
固態 |
T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4 |
活性炭 |
272-003-02 |
過濾 |
固態 |
T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5 |
除塵器捕集粉塵 |
272-005-02 |
除塵 |
固態 |
T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6 |
培養基 |
276-002-02 |
發酵 |
固態 |
T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7 |
廢油漆桶 |
900-041-49 |
設備防腐 |
固態 |
T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8 |
廢試劑瓶子 |
900-041-49 |
藥品化驗 |
固態 |
T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9 |
廢有機溶劑 |
900-404-06 |
藥品化驗 |
液態 |
T、I、R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10 |
廢機油 |
900-219-08 |
設備檢修 |
液態 |
T、I |
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理 |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是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設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公司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環保部負責危險廢物的日常管理工作,聯系電話:0535-6522378。
第四條:公司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要求進行申報登記。
第五條:公司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存放在危險廢物倉庫內,危險廢物倉庫的建設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第六條: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包裝物。
第七條:公司制定了危險廢物專項預案,已經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危險廢物倉庫由專人負責管理,出入庫的危險廢物均形成臺賬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