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醫保局回復庹慶明、仇冰玉兩位人大代表的建議,再次明確表態:個人賬戶只能用于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范圍、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所規定項目范圍內的醫藥費用。
換成行業通俗的說法便是,醫保卡禁刷非藥品。
但是,在其表述中,并未出現“醫保藥店非藥下架”的任何用詞。并且,我們能夠發現,國家醫保局從未發布有關“醫保藥店非藥下架”的政策,“一刀切”的做法純屬地方醫保部門的“個別舉措”。
國家醫保局對上述兩位人大代表的此番回復,并沒有給“一刀切”政策“站臺”,這是否可以理解為:定點藥店禁售“非藥品”,并非沒有轉機。
并且,還有許多地方醫保局正在多方面啟動各項工程,客觀上破除“一刀切”的形成。因而,從國家到地方,我們均可窺得端倪:“非藥”上架,只是遲早的事情!
媒體誤讀:醫保卡刷非藥品,沒戲了
因而,部分媒體以及輿論界開始炒作“醫保卡刷非藥品,徹底沒戲了”。其實,這是對行業的又一個誤讀。
全國的藥品零售業從來沒有呼吁醫保刷卡范圍擴大至保健食品等非藥品類,而是力爭行業的基本商業權益,即:對非藥品類的擺放和銷售權益。
因而,對于藥品零售行業來講,關于醫保卡刷卡政策的爭議焦點其實在于“一刀切是否妥當”的問題,而不是“醫保卡能不能刷非藥品”的問題。
這是一個必須澄清的誤讀,否則,行業爭取自身權益的正當行為,就會被打上某種不合理的烙印。
“非藥”下架爭議不斷
今年以來,已有多地醫保部門以文件通知、協議約定、口頭通知、會議通知等方式,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求定點藥店下架食品、日用百貨、健身器材、化妝品等非醫藥用品。
在一些省市,保健食品也被列入上述“非醫藥用品”的范疇。
據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的不完全統計,目前約有20個城市的醫保部門以公開發文或協議約定的當時,明令禁止定點藥店擺放、銷售保健食品。
為什么監管部門會采取這種極端的手段?
一種觀點認為,或由于監管難度大,缺乏及時有效的監管手段,監管部門才出此下策。
在監管者看來,部分定點零售藥店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采取不正當手段違規操作,以藥換物、以藥易藥,給醫保基金運行帶來很大風險。而經過多輪整治,這種現象卻屢禁不絕,所以,部分地區醫保部門采取了“一刀切”做法,目的是從源頭上把控醫保基金支付風險。
但是,“一刀切”政策卻著實切痛了定點藥店。
行業認為,禁止擺放非藥品,違反了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而且還讓企業遭罪、產業遭殃,不利于地方經濟。
監管體系成熟,是“一刀切”消亡的必要條件
在這場“非藥”下架之爭中,國家醫保部門始終未就此表態。但是,這并不意味這監管部門無動于衷。其實,相關工作已經正在進行了。
對于監管者而言,“一刀切”可能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而如果能夠創新監管方式,形成完備的監管體系,及時有效地監督定點藥店的行為,“一刀切”自然就會消失。
畢竟,監管部門的目的是維護醫保基金安全,而不是阻礙定點藥店開門做生意。
目前,監管部門已經著手啟動了這項工作。
從國家方面上講,日前,國家醫保局印發醫保基金監管“兩試點一示范”工作方案,明確“利用2年時間,試點(示范點)地區監管方式創新、信用體系建設、智能監控工作取得顯著進展,形成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和標準,推動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從“兩試點一示范”的內容上看,國家醫保局目的是打造一套嚴密的醫保基金監管體系,既體現了監管方式的創新,提高打擊力度;又體現了誠信體系的建設,推進行業自律;此外,又將智能監控引入到基金監管體系,就是為了推動監管的高效和精準。
在地方上,也有省份開展監管手段的創新。
貴陽日報報道,貴陽市將試行“一藥一碼”管理。
據了解,藥品電子監管碼如同藥品的“身份證”,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在醫保定點藥店實施“一藥一碼”管理,能有效實現對藥品銷售環節的嚴格把控、事前監管,確保藥品銷售的唯一性,從源頭上杜絕藥品銷售過程中的“串換”“刷卡套現”“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從而加強對醫保定點藥店的規范管理,有效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確保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并方便醫保結算。
綜上所述,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醫保監管部門都在創新監管方式,推動監管手段的高效和精準。當監管體系趨于成熟,欺詐騙保行為做到了預防可靠、打擊高效、溯源精準,“非藥品”必須下架也就自然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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